云南出台一系列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
为增加岗位供给,开发基层岗位,保持公共部门岗位总量不变,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多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具体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乡村振兴。
这些措施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中小型微型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和提供技改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挖掘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救助等方面的就业岗位。在基层,吸引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云南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高薪等政策;在2022年和2023年,保持公共部门工作岗位总数不变 继续稳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规模;在疫情严重地区,可实行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后核定”的阶段性措施。
为引导众多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云南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到云南辖区内乡镇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基层就业奖励5000元;对毕业年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县(市、区)以下中小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同时,对在乡镇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担保贷款支持、贴息奖补、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的创业园,按照每个创业者1-3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园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
此外,在发达城市公益性岗位中,专门设置若干促进乡村振兴岗位,除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外,给予一定数额的促进乡村振兴补贴。
发布时间:2022-10-20